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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病理学杂志 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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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病理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病理学专业学术期刊,以广大病理学工作者、临床医师和相关研究人员为主要读者和服务对象,全面反映我国病理学领域中前沿的科研成果和临床病理诊断、技术经验,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世界前沿科技信息。办刊宗旨: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促进我国病理学发展和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


    在中国科技期刊统计源期刊中,本刊的影响因子一直在本学科领域中名列前茅。2006至2014年本刊多次获得中国科协精品期刊工程项目资助。2003年获新闻出版总署第二届国家期刊奖提名奖,2005年在第三届国家期刊奖评比中,荣获“百种重点期刊”称号。自1992年以来多次荣获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科技部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优秀科技期刊奖。本刊一直被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医学引文索引(Medline)、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等国内外重要的检索系统收录。本刊常设述评、专家论坛、论著、短篇论著、技术交流、新技术与病理诊断、临床病理讨论、读片讨论、专题讨论、学术动态、病例报告、讲座、综述、消息、书评、读者·作者·编者等栏目,欢迎国内外学者踊跃投稿和提出意见及建议。本刊对所有来稿均采用同行审稿方式进行处理。


一、对来稿的要求


    1.文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


    2.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炼、通顺、重点突出。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6 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并附相应的中、英文摘要(包括英文题名、工作单位和汉语拼音书写的作者姓名),英文摘要可略详,摘要需包含主要研究的具体数据或阳性发现;讲座、综述、会议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情况而定。


    3.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具体要求可参照《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排规范》。


    (1)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2/3—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执行,腧穴名称与部位名词术语按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和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定位》执行。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


(2)统计学符号:按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3)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


    (4)文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5)数字用法: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6)图表:请将图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及底线),若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要合理安排表的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一致。图不宜过大、过小,高宽比例约为5∶7。线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有关照片图的要求:提供的照片必须是原始图像,要清晰,对比度好,彩色图像的色彩正常。数码照片的图像分辨率为300 dpi或以上,总像素要在300万像素或以上,图像文件最好用JPG格式或TIF格式。图像的形态描述要规范,简明扼要,但不能简单到只写“显微镜形态改变”之类。大体标本照片图上应有缩放比例尺,显微镜照片应注明染色方法和图像的放大倍数(数码照片的放大率最好用比例尺来标注),图中需标注必要的提示或特指符号(包括箭头)。若刊用人像应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附版权所有者同意使用该图的书面签名信,可用传真件。


    (7)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一般不作为文献引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不应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题名后请标注文献类型标志。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可以采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推荐的NLM′s Citing Medicine(http://www.ncbi.nlm.nih.gov/books/NBK7256)中的格式。中文期刊用全名。文献DOI号可著录在该条文献最后。举例:


[1]郑杰. 积极规范地开展肿瘤靶向病理诊断[J]. 中华病理学杂志,2013,42(1):1-3.


[2] Moch H, Blank PR, Dietel M,  et al. Personalized cancer medicine and the future of pathology[J]. Virchows Arch, 2012,  460(1):3-8.


[3]丁华野,皋岚湘.乳腺//刘彤华. 诊断病理学[M].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639-725.


    4.统计学方法:尽可能详细描述,建议补充有关统计研究设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等具体要求。


    5.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6.投稿方式: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不接收纸质来稿,稿件需经中华医学会远程稿件处理系统(http://www.cma.org.cn/ywzx/index.html)或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网站(http://www.medline.org.cn/)投送,注册为作者后选择中华病理学杂志,阅读本刊稿约,下载并填写《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连同纸版的稿件一份及图片一并寄至本刊编辑部。寄至本杂志编辑部。来稿需经作者单位主管学术机构审核。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切勿一稿两投。投稿时必须注明该文稿是否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此三种情形不属于一稿两投。


7.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1)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二、稿件撰写要求


1.述评:是该专业领域内导向性较强的文章,一般由编辑部约请该领域内知名专家撰写。应对某一领域的研究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归纳和评价,其观点应反映学术界主流趋势。撰写时可对某一领域内一个具体问题,结合已有的研究结果,介绍作者的经验,表明作者的观点,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2.论著(包括研究报告、临床调查、简报)


可按序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四部分的结构进行撰写。前言应简要阐明研究设计的背景、采用的研究方法及拟达到的目的,可引用文献,以200~300字为宜。研究方法中应明确提出研究类型,研究类型的关键信息也需在摘要和文题中体现。具体内容包括:(1)临床研究或实验研究;(2)前瞻性研究或回顾性研究;(3)病例系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非随机对照研究或随机对照研究。结果需与方法一一对应,避免出现评论性语句。讨论中出现的结果必须在前文结果部分有所表述。


3.综述(包括Meta分析、系统分析):综述是对某一领域内某一问题的研究现状,可结合作者的研究结果和观点,进行客观归纳和陈述。应选择目前研究进展较快的主题,不宜选择发展平缓的主题。应尽量选择5年以内的文献进行综述。行文采用第三人称,应避免直接阐述作者的观点。


Meta分析需严格选择符合要求的文献(临床随机对照研究)进行分析,有严格的选择与剔除标准,主题选择得当,方法科学严谨。检索数据库遴选全面、具有代表性,文献来源期刊也要进行适当遴选。


4.描述性文章(病例报告、特稿):病例报告应选择诊治过程有特殊之处,能够为临床诊治同类病例提供启示的病例;避免进行罕见病例的简单累积。病例资料应详尽,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治疗方式、病理学检查、预后等。尤其是对诊断、治疗有重要参考意义的检查结果,需重点描述。有创新的治疗手段也应详述。讨论部分应结合病例的诊治特点进行简要点评,避免进行文献综述。特稿要创新性强,主题明确,逻辑清晰。


5.共识与临床指南:有科学的前期研究铺垫,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制定方为学科学术代表群体,内容经过充分的专家论证。


6.读者来信:读者来信应针对杂志已刊发内容和杂志工作,简要阐述自己的观点。


7.会议纪要、消息、其他:会议纪要和消息应按照新闻稿的要求撰写,需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六要素。


三、审稿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辑委员会终审)。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利益冲突)。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时,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四、稿件处理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否则将视为一稿多投,作退稿处理。


五、“快速通道”发表


对重大研究成果,可申请“快速通道”发表,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4个月内出版。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的创新性书面说明、省部级或以上图书馆的查新报告及2位专家(非本单位)的推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申请进入“快速通道”的稿件需交纳一定的加急审稿费。


六、有关著作权事项


1.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未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2.来稿一经接受刊登,全体作者亲笔签署《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后,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APP终端、微信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3.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相关发表费用。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送当期杂志1册。


七、稿件相关信息投送地址


中华病理学杂志编辑部收,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邮政编码:100710,电话:0086-010-85158244,E-mail:cjpa@cma.org.cn。请勿寄给个人。并请注明作者或联系人的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E-mail。


八、作者申诉


作者对审稿或编辑修改意见不认可,可选择向编辑部或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总编室申诉(电话:010-85158211,E-mail:zbs@cma.org.cn)。